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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实验中心危险废弃物处理简报

发布时间:2021-06-29    点击量:1885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,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,教育部下发了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》(教技函〔2019〕36 号),意见明确指出,安全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、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。实验室开展实验会产生相应的危险废弃物,危险废弃物具有腐蚀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及感染性等危险特性,对环境危害较大,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,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,需加以严格管理。

根据省教育厅对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要求,学院领导高度重视,召开专题会研究实验室积存三年的危险废弃物处理问题,刘院长会上提出各部门要沟通协作,对危险废弃物问题立即处理。会后实验室第一时间着手办理危险废弃物处理的各种流程和手续,于6月21日完成合同签订、环保备案、收运计划等全部事项,并于6月29日上午11时完成收运工作。学院院长助理吴永强参与现场收运指导工作,实验室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对危险废弃物进行收集、分类、预处理、包装、称重和转运登记,共计处理危险废弃物280余公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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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院助现场指导收运工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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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现存危险废弃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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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废弃物现场分类包装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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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废弃物现场称重、转运


本次危险废弃物处理工作安全、有序完成,将各实验室积存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完毕,极大地降低了安全隐患,为实验室安全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,切实保护了校园环境,维护了校园安全与稳定。今后,实训实验中心将按照学院要求,多措并举,逐步完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体系,积极为创建和谐优美、安全环保校园做贡献。